寻血猎犬原产地比利时,别名圣·休伯特猎犬(st.huberthound),是世界上品种最老及血统最纯正也是体型最大的嗅觉猎犬之一。八世纪时,在比利时被饲养作狩猎犬,以圣休特犬之名闻名。圣休特犬受法国王室宠爱,1066年,由威廉王[1] 带到英国,经过几世纪后,英国改良品种,产生今日寻血猎犬。具有不屈不挠神奇的嗅觉追踪能力,有事实证明即使是超过14天的气味,也能追踪到。并且创造了连续追踪气味220公里的纪录。它所发现的证据曾经作为法庭呈堂证据。
寻血猎犬的发展起源
在12世纪,当时的主教恰好用犬作为交通工具,教会权贵是培养寻血猎犬发展的最初人员之一。大量的高级牧师供养着一群猎犬,养犬场是每一个修道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保持犬的血统纯洁为极大的荣誉。事实上,对这个品种如此精心的饲养,使得它后来被称为“血统优良的猎犬”,其意思是属于贵族的。
几个世纪以后,著名的英国内科医生和犬爱好者约翰尼斯·圣加伊乌医生给我们一个关于这种猎犬名字的不同解释,他对这个品种的描述非常有趣。
较大的种类一直被关注,它们也有下垂的嘴唇和耳朵,而且著名的是,一旦捕获到血的气味,不但在猎物活着的时候而且在猎物死后,它都将追随它的猎物。无论是猎物受伤后活着逃出了猎人的掌握,还是被从养兔场取出已经死了的(无论如何要有充足的血液),这种猎犬都能靠嗅觉立刻察觉到并跟踪踪迹。出于这个原因,它们被称为嗜血犬。
然而,由于小偷会使被偷的动物没有溢出血,但是,十分聪明的它们能够长距离跟踪人类没有血迹的脚步,而且无论在多大的人群中都能够找出要找的人来,即使穿过最浓密的灌木丛,它们都会继续追踪.甚至在过河时不得不去游泳。当它们到达对岸时,即使起先没有碰巧发现小偷的踪迹,也会环绕一周,找出小偷曾走过的路。这样,它们靠技巧来弥补好运气.并且符合艾力恩在他的《动物历史》一书中的描述。
虽然寻血猎犬大约在英国发展成现代的形态,但是就它的有用性而言,它在美国得到了最大的发展。一个世纪以来,这种猎犬在美国十分有名。废奴主义者曾经画了一幅可怜的逃亡奴隶被寻血猎犬追赶的动人图画,但地方有所疑问的是,是否有许多的猎犬(在南部相当多)被如此使用。杂种犬常常被称为“警犬”,毫尤疑问,它们其中的一些用来追捕奴隶。